青岛“天价虾”再现情况如何?
近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发文称,他在青岛市崂山区一家名为“盈港水产海鲜酒楼”的餐厅用餐。368元/斤。
对此,青岛市崂山区政府新闻办7月28日通过官方微博回应,餐厅已联系网友退款、停业整顿。
7月26日晚,有网友发微博称在青岛遇到了一家“海鲜黑店”。,到店下单后,通知尾款368一斤。对方怕我们打电话给物价局,说要在他们预留的结算单上签字,于是绕来了两个人。此时,为了不惹事生非,赶紧签收结账离开。”
7月28日11时20分,崂山区消费整顿办公室发布消息称,针对网友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消费问题餐厅方面,区消费整顿办公室将牵头协调市场监管、经营、物价、交通培银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
7月28日15时58分,办公室再次通报:28日下午,区消费整顿办会同市场监管、商务、价格、食品与药品部门进一步对门店进行了联合检查,目前该门店已停业整顿。崂山区消改办将继续加强对消费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大家遇到这样的事情要敢于维权。同时也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青岛大虾事件处理情况
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等部门对涉事烧烤店处以9万元罚款,并责令《通知》停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物价局官方微博称,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物价局等市北区相关部门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位于市北市乐陵路92号的大排档区。现在在清州场接受检查。经查,该大排档被命名为“市北区山德城烧烤店”。其提供的菜品虽然明码标价,但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依据《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大排档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市北区物价局表示,将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迅速处理。
2015年10月6日,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发出行政处罚预告。依据《海鲜烧烤家常菜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9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通知书已送达门店。
10月中午9日,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一女工作人员对物价局未能及时积极处置“天价虾银项目”,造成的危害表示诚挚的歉意给他和他的家人。